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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有奖举报“金矿” ,推动环境保护监管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20-09-10 08:32   阅读:

  2020年4月21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并组织实施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举报奖励的带动和示范作用”的工作要求。意见对有奖举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热切期望,对有奖举报工作开展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有奖举报是一座资源蕴藏十分丰富的“金矿”,只要深入挖掘,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投身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必能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人民战争。
 

  《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于2020年1月1日实施以来,市民朋友通过电邮、来信、来访进行举报的热情高涨,市生态环境部门严把质量关,对海量冗杂的举报信息进行梳理、整合,与举报人积极建立沟通和交流渠道,从中深挖有利于执法的关键信息,精心部署,多方联动,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受理有奖举报线索174条,已完成核查154条,查实114条,查处取缔各类违法主体139个,拟处罚金超2140万,涵盖非法设置重污染工序、违法使用高污染燃料、暗管偷排废水、不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了部分奖金的发放,共计165万,其余奖金将按计划分批发放。
 

  有效调动公众积极参与,依靠人民群众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科学的宣传计划。一方面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保障公告知晓的广度。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到重点排污单位、工业区、厂房密集区等区域粘贴宣传海报和派发宣传单张进行精准宣传,提升公告知晓的精度。市民朋友和社会各界空前关注环保举报,通过电话、邮件咨询有奖举报具体实施细节,提供各类环境违法线索,核查属实率高达74%,着实让有奖举报成为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金矿”。
 

  有效震慑环境违法现象,营造我市环保严打高压态势,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奖举报范围涵盖废水、废气、危废,对于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依法处罚,平均每宗案件罚款近40万元;凡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均移交公安机关侦查,目前已刑事立案42宗,极大地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在公众监督、政府严打的双重高压态势下,我市的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违法排污、无证排污的乱象得到了遏制,部分“散乱污”作坊自行停产或撤场,电镀、阳极氧化等涉重金属行业得以整顿。
 

  有效检验举报政策,固定有效工作模式,推动环境质量长治久安。有奖举报政策是我市施行的具有示范性的政策,对于提高生态环境队伍整体战斗力,优化环境保护新举措,形成有效工作模式具有重大意义。通过成立有奖举报工作领导小组,深挖举报信息,精准识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起执法、监测、公安、第三方等多方参与、联合行动的执法模式,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移交移送等制度,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有效扭转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的不利局面;坚持警示教育和监管执法双管齐下,软硬兼施。
 

  尽管有奖举报工作已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目前全市各镇街(园区)的工作开展情况仍存在明显差异,尚有十余个镇街(园区)未受理有效的举报线索。下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东莞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暂行办法》,重点要加大有奖举报宣传的有效覆盖面,广泛发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将有奖举报政策打造为我市在创新社会环境治理体系方面的特色品牌,推动形成“共管、共治、共赢”的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
 

  撰稿:邓志翔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